- 事關養老,這部《條例》有看點!
- 發布者:北京思杰佳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2/11/30 0:00:00
今年10月是第13個全國敬老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安徽省養老服務條例》,將于12月1日起施行。
養老事業關乎國計民生和社會長治久安。近年來,我省積極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顯著提升。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養老服務發展面臨一些新問題新挑戰:養老服務形式需要拓展、養老機構的設置和服務規范需要進一步加強、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扶持保障措施需要跟進、養老服務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需要加強等。因此,《條例》的出臺正當其時。
從《條例》全文來看,共設置11章71條,明確了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職責,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明確市場、社會、組織、家庭、個人等主體定位。
養老服務工作應當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家庭盡責,堅持統籌發展、保障基本、市場運作、普惠多樣。
當前來看,養老服務主要有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三種形態,大體上呈現9073的格局,即90%的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7%的老年人選擇社區養老,3%的老年人選擇入住機構養老。
以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為目標,《條例》分別設置了居家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醫養與康養、智慧養老服務5章。
為滿足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多元化需求,加快構建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我省于2018年啟動了城鄉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行動。三級中心即縣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養老服務站,各自有不同的職能定位。
《條例》明確,縣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主要承擔行業監管、服務企業(社會組織)培育等職能,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主要承擔轄區養老服務資源整合鏈接等職能、社區(村)養老服務站直接為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就餐、康復等服務。
城鄉養老服務三級中心的打造,有助于推動居家、社區、機構三種養老服務模式的融會貫通,滿足老年人家門口養老的需求。《條例》明確支持專業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家政服務企業等開展社區養老服務。
做好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是基礎。《條例》也對當前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中存在的布局不夠合理、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不夠用不好用以及交付不及時等問題作出回應。
鑒于我省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規劃已經明確已建成住宅區基本補齊養老服務設施的時間要求,《條例》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期限配置養老服務設施。
《條例》不僅明確住宅區開發建設和舊城改造應按四同步(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原則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同時還規定,已建成住宅區沒有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或者養老服務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的,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期限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置。
人口老齡化及其所伴隨的健康問題對現行養老和醫療體系帶來嚴峻的挑戰。醫養結合是做好老年人照護工作的重要環節。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編制相關專項規劃時,應當統籌考慮養老服務設施與醫療衛生設施的布局,將兩者同址或者鄰近設置。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醫療衛生機構入駐養老機構,方便老年人獲取醫療服務。推動建立相關機構養老床位和醫療床位規范轉換機制。
針對在養老機構工作的醫護人員,在職稱評定、科研教育等方面并不能與在公立醫療機構工作的醫護人員享有同等待遇的問題,《條例》不僅明確支持執業醫師、護士到養老機構內設置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機構執業,支持有相關專業特長的醫師和其他專業人員到養老機構開展健康服務,還對在養老機構有醫療資質的醫護從業人員,在職稱評定、專業技能培訓等予以保障。
《條例》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優惠政策,支持利用本地資源引進康養產業市場主體,開發健康養老、旅游養老、生態療養、中醫保健等地方特色品牌康養項目。
讓老年人享老,智慧化服務少不了。隨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智能產品及服務能夠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養老服務,老年人也有這方面的旺盛需求。
《條例》明確要在全省推行智慧養老服務。省民政部門將組織建設省養老服務綜合信息平臺。鼓勵縣(市、區)依托省養老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立智慧養老服務平臺,對接餐飲、家政、健康等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服務。支持社會力量建立遠程居家照護服務系統,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醫、助急等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對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進行智能化升級改造,配置健康管理、人身安全監護、家用電器監控、樓寓對講和應急響應等智能設施。
提供優質的養老服務人才是重要支撐。《條例》還明確了完善人才隊伍建設的激勵措施。比如對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等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的,給予入職補貼;對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等開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的,按照規定落實學生資助政策等。